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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说遭家暴欲离婚 夫称“她有婚外情”
发布日期: [2016-5-9]   人气指数: [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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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对从陕西来海口打拼的患难夫妻。然而,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逐渐好转,两人的情感却亮起了红灯。妻子韩倩称遭家暴,将丈夫刘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对此,刘伟辩称,“我打她是因为她有婚外情。”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会做出怎么样的判决呢?记者 陈栋
  
  女方:丈夫经常打我,我要离婚
  
  韩倩介绍,她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刘伟,两人于2002年8月12日登记结婚。结婚三个月后,他们的儿子刘子轩出生了。韩倩说,因为婚前对刘伟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在婚后,她发现刘伟性格暴躁,两人婚后的生活经常“硝烟四起”。从起初的口角慢慢演变为肢体冲突。“吵得厉害的时候,他就动手打我。”韩倩委屈地说,刘伟有时把她打伤,她曾多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刘伟曾在派出所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殴打她。
  
  “我为了夫妻感情,没有再追究他的责任。”韩倩说,之后刘伟的行为让她很寒心,刘伟继续对她实施家暴。韩倩于2008年8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刘伟当着法官的面承诺不再殴打韩倩,韩倩最终决定撤诉。韩倩称,她的忍让并没有换来刘伟的悔改,刘伟对她继续实施家暴。后来,韩倩对这场婚姻彻底绝望,不想再维持下去。2014年6月,韩倩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韩倩称,在开庭当天,因为刘伟的阻拦她无法去法院,导致无故缺席庭审活动,法院后来按撤诉处理。
  
  2015年3月9日,韩倩第三次向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她和刘伟离婚,婚生子刘子轩由有她抚养,被告无需支付抚养费。
  
  男方:打她是因为她有婚外情
  
  对于妻子的说法,刘伟并不认同。据刘伟介绍,他于1993年6月经别人介绍和韩倩认识,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确定恋爱关系。1994年11月,韩倩和他一同从老家陕西洋县来到海南打工谋生。刘伟说,他们的感情很好,双方在2002年自愿登记结婚。“我们婚前就共同生活了八九年,彼此有较深的了解。”刘伟称,多年的共同生活已非常融洽,不存在原告所称的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的情况。
  
  面对韩倩的起诉,刘伟觉得很伤心。刘伟说,他对韩倩一直很好,两人刚到海南时条件很艰苦,为了让她过上好日子,他一个人在外起早摸黑艰苦创业。对于韩倩所说的殴打,刘伟没有否认,“她说我实施家暴是不符合事实的。”刘伟道出了殴打妻子的始末,“她有婚外情,并且多次犯错,我十分气愤,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打了她,那并不算家庭暴力。”
  
  “我不同意离婚。”这是刘伟在法庭上的态度。刘伟说,韩倩称他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但那时因为她有婚外情而导致的。另外,韩倩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施暴行为。刘伟在法庭上说,他们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离婚对于家庭、孩子都是一种灾难。“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很在乎这个家,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刘伟说。
  
  秀英区法院:不准予双方离婚
  
  海口秀英区法院审理查明,韩倩和刘伟于2002年8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产生隔阂。原告曾于2014年6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原告经法院于2014年7月7日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2015年3月9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
  
  韩倩和刘伟于1993年6月相识,1993年10月建立恋爱关系,经过长达近九年的恋爱后,于2002年8月12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姻基础是好的。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造成夫妻关系产生隔阂。被告不能与原告很好地沟通,导致夫妻关系紧张。现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愿意给予原告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通过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虽然韩倩诉称刘伟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及独自抚养儿子,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不准予韩倩和刘伟离婚。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