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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先予执行申请书?[附范本]
发布日期: [2011-1-20]   人气指数: [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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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解决当事人一方生活或生产经营的紧迫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先予执行是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执行制度,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交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是民事案件中生活或生产经营有急需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请求的法律文书。先予执行申请书是民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先予执行的意思表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条件,依法裁定对方当事人先予执行,可以使某些民事纠纷中权利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即实现了部分或全部权利,解决了特定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在生活和生产经营上的迫切需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而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先予执行申请书的特点是:(1)申请书必须是由民事纠纷中的权利人提出,权利人一般是指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或债权人;(2)申请必须是在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正常继续;(3)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或债务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是十分明确的,并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4)如果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才能使先予执行申请为法院所接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及《若干意见》第106条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或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或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申请书提交于法院后并不当然发生效力,而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审查,裁定是否接受其申请。

  制作先予执行申请书的要点是: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先予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案由:说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种纠纷于何时起诉,概括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一般是格式化语言,行文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

  2、正文:

  主要阐明申请先予执行的具体请求内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请书的主体部分。

  (1)请求事项:明确具体地提出申请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先予履行的内容,要求预先给付的财物数额或立即履行的行为义务。

  (2)事实和理由:首先应简要陈述案情;然后阐明本案事实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对应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的条件,陈述申请事实与理由。具体写清楚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确实有急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况,不先予执行将使申请人生产或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还应阐明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先予执行要求的义务。

  制作先予执行申请书正文部分时,应注意:(1)案情叙述要简单明了,使法院知道因何案提出申请,了解该案大致情况即可;(2)申请理由要确实充分,实事求是,并且与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条件对应,这样才能为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提供有力依据;(3)请求事项明确,要求给付的内容要交待清楚,如:具体要求给付何种费用、数额,要求被申请人停止实施何行为;(4)请求先予执行的数额限于申请人实际急需范围,不得任意扩大先予给付的要求范围,更不得超出诉讼请求范围。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随申请书同时提交证据的,应注明有关证据名称、数量。

 

  [格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韩XX,男,1982年2月17日出生,汉族,XXXX县人,农民,住XXXX县XXXX镇韩家村。

  被申请人:XXXX省XXXX县远征造纸厂,住所地XXXX县XXXX镇头岙村。

  案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尚在贵院重审中,然原告现在生活已陷入极度穷困之中,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支付。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给付现金10万元人民币。

  事实理由:

  2004年5月7日18时40分前后,被申请人的XXD81271号栏板大货车从XXXX头岙运货驶往XXXX方向,行使至XXXX线9KM路段与申请人骑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后先后在XXXX县人民医院、XXXX市XXXX医院等进行治疗,花去数万元的费用,而此次交通事故于2004年5月17日由XXXX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由被申请人担全责。2005年1月20日申请人被XXXX市二院鉴定为四级重伤残。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怠于履行其应付的责任,原告于2005年7月25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06年2月13日作出(2005)XX民初字第674号判决书,但被申请人不服贵院判决于2006年2月24日向XXXX市中院提起了上诉,XXXX市中院于2006年6月8日作出(2006)XX民一终字第250号裁定书,发回贵院重审,现该案尚在贵院重审中。

  事故发生至今已历时两年多,申请人为此次事故已花费巨额费用,作为普通的家庭实不堪其重,并为此而债台高筑,再加上历时一年多的诉讼,无疑是给原已穷困的申请人雪上加霜。现在申请人的生活已极度困穷,虽未到衣不果腹的地步,但说已陷入四面楚歌之境未为过。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予给付10万元人民币。

此 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韩XX

2006年12月30日

 

 

范本转自博客:http://blog.stnn.cc/yhanyan/Efp_Blog.aspx  作者:居士剑逍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