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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夫妻 那只能是婚外情
发布日期: [2015-6-26]   人气指数: [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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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回放
  
  他们俩到底是啥关系?
  
  黄圣依到底是杨子的“小三”,还是明媒正娶的老婆,两人间的关系炒得沸沸扬扬,至今扑朔迷离。
  
  杨子与黄圣依的暧昧关系延续多年,今年5月27日,杨子在参加某真人秀节目时,首次承认儿女双全,侧面证实黄圣依为他产有一子。
  
  在节目发布会现场,媒体一再追问下,杨子终于松口承认自己有“两个孩子”。而根据资料显示,杨子与妻子陶虹只有一个女儿。此前盛传黄圣依在美国为杨子诞下一子,而在杨子父亲去世时,更有黄圣依带着一个三岁的小男孩披麻戴孝。外界以为,这侧面证实黄圣依的“妾身”身份以及两人非婚产子的事实。
  
  对于黄圣依的身份定位,杨子当时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和媒体打起太极,“十年来,大家成为朋友……虽然我没有完全说明一些话,我相信你们明白的。”
  
  然而,就在外界因此质疑黄圣依的“小三”身份以及杨子是否涉嫌“重婚”时,6月12日晚,杨子再次亲口承认8年前已与黄圣依结婚。杨子说出于某些原因,最近在自己的女儿考上初中之后他才公布和黄圣依的关系。杨子表示,放眼整个名利娱乐圈,没有谁能在持续8年“被小三”的情况下一句话不说,这让他很感动。
  
  杨子和黄圣依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我们姑且听之,但借此倒是可以引申出一些有趣的法律问题。
  
  律师剖析
  
  各种假设情况分析
  
  就在杨子未公开自己与黄圣依的婚姻状况时,对于他是否涉嫌“重婚”的质疑已在网上出现。
  
  此前有网友爆料,杨子有两个身份证,他分别使用了不同的名字与陶虹、黄圣依领证结婚,“跟陶虹登记的是原名杨建民,跟黄圣依登记的是杨子”。
  
  如果按照这一说法假设,那么毋庸置疑,杨子的行为将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有配偶而重婚,而且前后两次都是法定婚,属于典型的“重婚罪”。对于黄圣依来说,如果黄圣依明知杨子已经和陶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与之登记结婚的,也同样构成重婚罪。
  
  当然,针对用不同名字结两次婚的传闻,杨子已向媒体强烈否认,“首先我是上海户口,河北民政局不会受理我。其次巨力是上市公司,我是股东之一,证监会对股东的审核非常严格,我不可能用化名或者艺名”。
  
  换种假设:如果杨子和陶虹的法定婚姻关系一直存续,但和黄圣依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且他人也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杨子的行为同样应以重婚论。
  
  同样,如果黄圣依知晓杨子和陶虹的婚姻关系存在,依然和杨子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且他人也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黄圣依也构成重婚罪。
  
  这就是为什么当杨子承认自己有“两个孩子”,但又对他与黄圣依的关系或者说对黄圣依的身份未作过多解释时,外界开始有人质疑杨子有“重婚”的嫌疑。
  
  但从法律的角度上,如果杨子和陶虹的夫妻关系不变,杨子和黄圣依在公众面前不以夫妻的名义出现和生活,只是私下里亲密来往,那么,他俩的关系只能认定为婚外情,属于道德约束和评价的范畴。即便两人育有一个孩子,也不构成重婚罪。
  
  当然,如果确如有网友晒出的杨子的离婚证,称杨子与原配陶虹早于2004年就已经离婚,又如杨子近日向媒体表示网传离婚多年一事属实,那么,不论杨子和陶虹在前的婚姻,还是和黄圣依在后的婚姻均是合法的,都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到底什么是重婚罪?
  
  借着这个由头,我们再来科普一下重婚罪。
  
  重婚与结婚者又与他人同居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涉及到了刑事犯罪,而后者只是简单的民事责任。
  
  在离婚案件过程中,常常遇到当事人哭诉:我离婚是因为我老公在外面有人了,我不仅要离婚,我还要告他重婚!而“告他重婚”的理由有很多:“我老公在外包二奶,长期不回家”、“我老公跟小三生了一个孩子”、 “我老公在外面有很多女人,还给她们买了房子”等。实际上,在很多案例中,许多当事人所述的“重婚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我国认定重婚的形式为:有配偶者重婚。这包括法律重婚,指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姻的中国,只要已登记结婚的,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还包括事实重婚,指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里所述的事实重婚需满足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而对于“第三者”来说,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构成重婚。
  
  重婚罪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即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自诉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
  
  非婚生子女法律待遇如何?
  
  根据上述的假设,问题又来了——杨子和黄圣依的孩子,会因他们之间婚姻状态的不明确而受到影响吗?
  
  在很多案例中,婚外情的当事人与第三者生下的孩子,即“私生子”,他们享受的权利与婚生子女是否存在不同?
  
  从我国法律讲,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即俗称的“私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同样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而对于父母离婚的孩子而言,如果父母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子女一致。

  
  法条链接
  
  《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规定: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婚姻法》第25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