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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偷赠情人六百万 妻子起诉要求撤销获支持
发布日期: [2015-5-28]   人气指数: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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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感情出轨,与美容美发店女老板关系暧昧,在这期间通过现金、转账等多种方式赠与对方600万。妻子得知后认为这笔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意赠给他人,而且还是破坏夫妻关系的第三方,于是诉请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产,法院最终支持了妻子的诉请。
  
  丈夫花擦擦 财产赠情人
  
  蔡女士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人,和丈夫结婚几十年,两人努力打拼,家境也逐渐殷实起来。家里的财物一直都是蔡女士在管理的,今年过完年,蔡女士查询家庭财产时发现很多存款户口竟都成了空帐,她赶紧叫来丈夫询问。
  
  丈夫支支吾吾不肯说,蔡女士本来就对丈夫的反常行为有点察觉,这次便打破砂锅问到底。再三追问下,蔡女士验证了心理可怕的猜想:丈夫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这个女人是家很有名气的美发店的老板,去年丈夫到那里美发时认识的,之后常常去光顾,两人逐渐发展为暧昧关系。
  
  两人常一起出去,丈夫还时不时给对方钱。平时给点现金数目不算太大很难察觉,但有很多工行、农行等银行卡的大数目汇款很可能被蔡女士发现,于是丈夫就利用朋友的账户进行转账。又是出钱买房,又是装修,又是购置家具,还一起旅游,丈夫获得开心的同时也越来越无法掩饰自己大手笔的开销。
  
  妻忿而起诉 索共同财产
  
  蔡女士对丈夫很失望,而对那个女老板更是很气愤,她认为这些钱不是丈夫一个人的,也有她的一份,这些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怎么能被丈夫擅自赠送给他人,于是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丈夫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女老板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成了第一被告,他无颜反驳什么,对妻子诉求全都赞同。而美发店女老板作为第二被告为自己辩解道:
  
  首先自己和蔡女士的丈夫确实认识,但因对方声称已经离婚才有所接触,并没有什么暧昧关系。其次,自己从没有向蔡女士的丈夫要过什么,他有钱款支出也不能证明用在自己这里。那些转账并非转到自己的账户,是第一被告和案外人的业务上往来,和自己没关系。最后,即使蔡女士能够举证赠与行为,只能要求返还赠与款的一半,而属于蔡女士的丈夫的一半赠与应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挺诉请 还妻子公道
  
  上海青浦法院通过庭审将相关证据一一质证查明后,抓住案件的焦点:
  
  第一,两被告之间的关系。原告向法庭提供了公证书、照片、录音及证人证言多种形式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两被告之间存在暧昧关系。
  
  第二,第一被告通过各种形式向第二被告的转账、代第二被告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赠与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经核算,蔡女士的丈夫通过各种形式赠给了情人650余万元,情人确实得到了这些利益而未支付相应对价,双方亦不存在其他债务抵消关系。因此该女老板不能有效阻断蔡女士的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及事实的成立,法院对此赠与予以确认。
  
  本案中赠与行为是典型的无效处分行为,赠与人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其个人所有财产,而且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并非各自享有半数份额,而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双方都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女老板作为成年女性,应当具有相当的判断能力与社会经验,其与有配偶的蔡女士丈夫存在暧昧关系,接受他的赠与,侵害蔡女士的合法权益。即便如该女老板抗辩所称,其与蔡女士丈夫间仅为普通朋友关系,但她无故毫无对价地接受蔡女士丈夫的大额财产赠与,亦不符合社会生活的常理。
  
  因此,法院支持了蔡女士的诉请。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