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于无法忍受家暴,两年前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当时我赌气没有要财产,只要了孩子的抚养权。签订协议时,男方不承担孩子到成年的抚养费,孩子当时只有一岁半。现在我想起诉要抚养费,法院会支持我吗? 孙女士 【解答】 孙女士,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虽然你们离婚协议约定男方不承担抚养费用,但如果您能够证明您要求男方给付未来的抚养费有合理原因,法院还是会支持您的,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绝不会因一纸协议而被免除,抚养方可以“经济能力不佳,物价上涨过快”等现实原因向另一方请求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一部分或所有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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