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妻子口头承诺不要房产,却在离婚后起诉前夫要求分房子。因口说无凭,通州法院最终调解结案,房产归男方所有,但需支付女方40万房屋折价款。 2013年7月,秦女士与吴先生经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当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她明明说这房子她不要的!”如今被前妻索要房屋,吴先生很是气愤。他在庭审中表示,当年秦女士有外遇,急于与他离婚,故承诺放弃共同财产,只要求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当时,秦女士并没有出具书面放弃声明。吴先生不明白离婚三年后,前妻为什么突然跑回来要求分割房屋。 秦女士对吴先生的这一陈述表示异议,但是当庭却未提出异议的具体理由。同时,吴先生也并没能提出关于秦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的证据。 经法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涉案房屋归吴先生所有,同时由吴先生向秦女士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40万元。 法官王舰杰提醒大家:口头的意思表示在没有其他证据材料佐证的情况下,很难作为定案依据。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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