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李洋(化名)结婚9年了,“老婆”程丽(化名)携带孩子却跟别人跑了,李洋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可是却被告知因为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原婚姻无效。 李洋与程丽经媒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5月1日举办婚礼后便同居生活。之后一双儿女相继出生。为了生计,李洋携带家人南下海口,夫妻俩在一家电子公司找到工作,并结识了来自河南省郸城县的工友卢强(化名)。可是没想到,妻子程丽渐渐喜欢上了卢强,并于2016年春节前夕,携带孩子坐上了前往卢强老家,两人还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李洋到卢强老家找到程丽和一双儿女,可是妻子并无反悔之意,无奈之下,李洋以卢强、程丽涉嫌重婚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李洋与程丽同居的时间是2007年5月1日以后,而事实婚姻的界定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为“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他们虽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但两人未登记领证属非法同居,故其二人婚姻属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万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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