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六年,妻子正含辛茹苦的怀着第二个孩子,丈夫竟然利用民政婚姻登记系统不联网的漏洞,伪造离婚证,与小三偷领结婚证。妻子得知后要求与丈夫离婚,丈夫几乎净身出户。半年后妻子又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妻子怀孕,丈夫与小三偷领结婚证 印某是江苏昆山市人2002年,印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昆山做生意的南京六合人张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04年在昆山登记结婚。2005年,第一个孩子出生。此后几年,夫妻俩携手创业,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先后在昆山购置两栋别墅。 2010年初,两人又要了一个孩子。她怎么都没想到,在她怀孕最辛苦的几个月,张某却背叛了她,先是跟一名年轻女子有了私情,之后又利用民政婚姻登记系统不联网的漏洞,通过伪造离婚证书的手段,在南京跟这名女子领取了结婚证。2010年5月,这张结婚证书被印某发现,已经怀孕4个多月的印某承受不住打击,身体和情绪都到了崩溃边缘。 协议离婚,丈夫几乎净身出户 印某念及旧情还是原谅了丈夫,可是张某并没有真正反省,此后几个月,他继续与“小三”保持联系,妻子甚至发现了他与“小三”拍摄的亲密视频,印某生下孩子,还没出月子,她就做出了离婚的决定。她很快列好财产清单,拟好离婚协议,与张某进行谈判。她拟的协议分为两部分,一是子女抚养权,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男方不得私自探望,亦无需支付抚养费;二是共同财产分割,存款全部归女方,位于昆山的两栋别墅产权归女方,两家公司也归女方,只有一辆汽车归男方。也许是出于愧疚,也许是害怕舆论压力,张某最终自愿签署了这份带有明显惩罚意味的离婚协议。 执行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又经过多轮谈判达成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转移给张某,印某不承担抚养费用,又同意将两家公司按市价转让给张某。 前妻起诉索5万精神损害赔偿 深受伤害的印某直到离婚大半年后都不能原谅政府张某,她觉得张某并没有受到应受的惩罚。2011年底,她向南京市六合区法院提起诉讼,以称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重婚,给当时处于孕期的她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为由,要求张某为重婚过错赔偿她5万元精神损失费。六合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了开庭。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为重婚行为赔偿印某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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